国务院印发《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》,正式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。因此,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这一项,共7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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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要点
注意事项:
1.扣除年度指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,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年度。
2.对于子女教育支出、赡养老人支出、房贷利息支出等连续多年的扣除需要每年重新填写或确认。
3.根据相关规定,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需于每年12月进行确认。
4.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,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,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。